渭南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和標識征集開始了
為全力促進渭南全域旅游示范市創(chuàng)建,充分展示渭南文化旅游資源獨特魅力,打造“華夏之根 文化之源 三圣故里 山水渭南”品牌形象,進一步推動渭南文化旅游業(yè)走向全國、走向世界,增強渭南文化旅游的美譽度和吸引力,現(xiàn)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渭南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和標識(LOGO)。
征集內容
(一)渭南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
(二)渭南文化旅游形象標識(LOGO)
征集范圍
國內外組織、企事業(yè)單位和個人。
征集時間
2018年12月 6 日——2018年12月31日
(信件以投寄郵戳時間為準,電子郵件以郵件發(fā)出時間為準)
征集要求
(一)宣傳口號
1.口號符合“華山風骨 渭水襟懷”主題, 和“華夏之根 文化之源 三圣故里 山水渭南”內涵,體現(xiàn)渭南市獨特的地域文化和歷史文化內涵及時代特征,簡潔押韻、易于記憶和傳播、朗朗上口,符合市民、游客心理期望和時代訴求,具有很強的文字震撼力、傳播力、吸引力和感染力。
2.口號字數(shù)不超過10個字。
3.寫明作品的創(chuàng)作思路、理念和含義(200字以內)。
(二)形象標識
1.準確反映渭南文化旅游資源特色,突出“華夏之根 文化之源 三圣故里 山水渭南”整體品牌形象,充分展示渭南文化旅游形象。
2.設計要緊密圍繞渭南文化和旅游主旨,構圖新穎、構思巧妙、創(chuàng)意獨特、簡明易記、通俗易懂;視覺形象鮮明、認知度高、寓意深刻,富有美感、動感和時代感,便于記憶和識別。
3.該標識將統(tǒng)一應用于渭南旅游工作,延展應用要符合時代氣息,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,圖案適合在名片、公函、信箋、宣傳品、紀念品、平面媒體、網絡媒體、自媒體、旅游商品等多種載體和環(huán)境中制作和印刷,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。
4.契合國內外游客的認知接受習慣,能夠在渭南旅游市場宣傳營銷活動中發(fā)揮作用,產生影響力和吸引力。
5.來稿以JPG格式電子版提交,圖案不低于600×800像素,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。
6.應寫明作品的創(chuàng)作思路、理念和含義(300字以內)。
評選方法
本著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由活動主辦單位組織相關領域專家、學者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初選并開展網絡投票,最終進行復評,評選出宣傳口號和標識作品,復評結果將公布至渭南文物旅游網等相關媒體。
獎項設置
1.旅游宣傳口號:共設置3個獎項,分別為一等獎1名獎金10000元;二等獎1名獎金5000元;三等獎1名獎金2000元。獲獎作品均由渭南市文物旅游局頒發(fā)獲獎證書(以上獎金為含稅金額)。
2.旅游形象標識:共設置3個獎項,分別為一等獎1名獎金10000元;二等獎1名獎金5000元;三等獎1名獎金 2000元。獲獎作品均由渭南市文物旅游局頒發(fā)獲獎證書(以上獎金為含稅金額)。
聲明事項
1.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,但應符合中國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我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。
2.所征集作品如涉及著作權、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,由作者本人負責。所有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,將取消資格,如已發(fā)放獎金即原額追回。由此引發(fā)的糾紛,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應征者承擔。
3.應征作品一經投稿并經評選入圍,則視為應征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參征作品的知識產權(包括著作權、商標權),主辦單位有權對參征作品進行修改、發(fā)表,有權要求應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辦方的要求修改完善,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。
4.若有內容相同口號,以電子郵件首先到達者為準。
5.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,所投稿件不退還。
6.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。
投稿方式
1.宣傳口號投遞電子郵件時,請以所創(chuàng)作的宣傳口號作為郵件標題,后面同時附上姓名及手機號,并提供創(chuàng)意說明、聯(lián)系方式(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須提交相關資料證明一份)。
2.形象標識投遞電子郵件時,請以“作品名稱+作者姓名+手機號碼”,并提供創(chuàng)意文案說明、聯(lián)系方式(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須提交相關資料證明一份)。
3.信件郵寄應征稿件采用A4規(guī)格紙張,彩色圖稿,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,電腦制作樣稿和手稿均可,并附詳細的創(chuàng)意和設計說明。同時,需留下投稿人姓名、單位、聯(lián)系方式等具體信息。
投遞聯(lián)系人:高照
投遞聯(lián)系電話:0913—2930978 17769160527
投遞郵箱:[email protected]
投遞地址: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(qū)車雷大街69號9樓信息中心
責任編輯:楊春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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